幫領三倍券行不行?你更該注意孩子的行為自律

振興三倍券發放時設定可幫家人代領,原是政府便民的一番美意,但卻有媽媽幫國中二年級的兒子代領後直接「充公」做貼補家用,已經懂事的兒子得知自己拿不到三倍券,氣得大罵她「侵占!」讓媽媽生氣又傷心。

不要以為三倍券是偶發議題,其實相似的場景每逢過年領紅包時都會發生,「媽媽幫你把紅包存起來」還算好的,「我也包了很多紅包給別人,所以你的紅包要上繳。」堪稱破壞親子關係最強殺手。

兒童與青少年為了錢頂撞父母,爸媽第一反應可能是氣炸了!但新時代的爸媽此時應該轉化一下思考方向,碰上與「錢」相關的生活事件,不僅可趁機教導孩子理財,更是訓練孩子行為自律的好時機。

自律,是孩子知道自己可以有選擇

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(Jean Piaget)觀察兒童行為提出了「認知道德發展論」,他將兒童5至8歲的時期稱為他律期(heteronomous stage),這階段的幼兒相當服從權威,會遵守成人所指定的規範,且甚少表示懷疑;但從8、9歲起進入稱為自律期(autonomous stage)的階段,此時的兒童步入小學中年級,不再盲目遵從權威,會認為不合理的就該修改,也會注意到人我之間平等互惠的道德原則,而且受到懲罰時,會替自己辯護。

所以,父母要認清並非孩子變不乖了、學會頂嘴了,而是他們自我的意識正在蓬勃發展。若想要培養出行為自律的孩子,就必須讓孩子充分感覺到「自我」的存在;簡單地說,要讓孩子知道「自己可以有選擇」,不再是父母幫忙決定一切,從我要穿哪件衣服、我要帶哪些東西去學校,到我該怎麼運用零用錢、紅包以至三倍券,讓孩子自己思考、選擇、評估、執行並承擔結果,才能培養孩子自律的能力。

如此次引爆親子衝突的三倍券,被徵用的對象已經國中二年級,約為14、15歲的青少年,他需要的顯然是溝通及尊重,他心裡可能是這樣想的:「這是屬於我的三倍券,為什麼不先問問我的意見呢?」「即使要拿去貼補家用,也可以先跟我商量啊!」倘若媽媽拿回三倍券後召開家庭會議,跟每位家庭成員商量將三倍券貼補家用的可能性,一方面讓孩子多了解家中經濟狀況,一方面也讓孩子知道自己是有選擇的個體,而非單純被告知決定的小孩子,結局可能會圓滿得多。

耐心傾聽,不任意幫孩子做決定

不可否認地,隨著孩子逐漸步入青春期,父母對於如何教養小孩亦會面臨陣痛及迷惘。兒少期時因為孩子還小,總習慣為孩子做決定,生活小事如穿衣、吃飯可能還讓孩子學著自己選擇,但選讀哪間學校、紅包如何使用等「大事」的掌控權就完全落在父母手上。

誠如皮亞傑所論,進入「自律期」的孩子開始會衡量行為的後果,也會考慮動機,如果父母在自律期階段仍延續過去作法,直接幫孩子下決定,等於剝奪其自我思考的權利,他也就學不會自律、學不會為自己負責任。

當你發現家裡的青春期孩子在與你爭奪事情的決定權時,即使理由千奇百怪,不妨多給點耐心,仔細傾聽孩子的考量是什麼。比如孩子告訴你,他不想繼續上才藝課了,有的父母當下會立即反應:「你怎麼這麼任性?當初也是你說要上的,我都花了這麼多錢,怎麼可以說不上就不上!」

請先耐住性子,克制評斷孩子的衝動,聽聽他內心的想法,也許孩子並不是不喜歡這門才藝課,而是上課時間與社團活動衝堂,或是學校課業變繁重了,那或許可以考慮更改上課時間以維持學習;就算他真的沒有任何其他原因,就是不想上課了,那也要尊重他可以選擇「放棄」,並讓他自行承擔放棄的後果,如此方能培養孩子自律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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